10.3969/j.issn.1004-9428.2013.03.009
以公共听证为核心的行政程序建构
传统行政法学以行政行为为核心而构建,区分行政活动的行为形式和法律形式,以行为的“法效力”确定行政法的介入空间和限度.这种学术体系适应了以自由主义为思想基础的传统法治理论.在现代社会中,行政活动既要遵循以个体权利保障为核心的法律形式理论,更要适应国家任务转变和行政活动方式拓展的现实,建构行政任务导向的现代程序架构.公共听证因其程序开放、信息公开、利益互动、责任共担而成为现代行政程序的核心.
行政行为、行政决策、公共听证、行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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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1(法学各部门)
2013-08-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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