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13.01.014
公共行政变迁与新行政法的兴起
公共行政作为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其变迁必将对行政法的研究产生实质而深远的影响.传统行政法以控制权力滥用、保障公民权利为目标,主要关注行政的合法性构建、违法行政的治愈与监督以及对行政权的司法审查.然而,随着近年来非权力行政、预防行政、协作行政等公共行政实务新形态的不断壮大,传统行政法的回应力已捉襟见肘.转型时期需要一种面向公共行政实务、关注合法性与最佳性二维面向、关注行政全流域的新行政法,以弥补传统行政法的不足.
公共行政变迁、传统行政法、新行政法、合法性、最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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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1(法学各部门)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行政法基础理论的改革"07BFX022的阶段性成果,同时得到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NCET-10-0704;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计划的资助
2013-08-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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