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12.06.011
文化多样性对民生法律的启示
文化多样性范式具有多视角、开放、包容的优点。文化多样性既是民生选择权、民生参与权实现的条件,也是保持经济与社会稳定的条件。保护传统文化既是文化发展的多向性、继承性、连续性的要求,也是正义原则的要求。克制现代文化的盲目扩张是保护传统文化的根本途径。保护传统文化应当采取概括与列举相结合的表达方式,对未列入保护目录的文化类型也要加以保护。法律应当从体现单一文化目标向体现多元文化转变。
文化多样性、民生法律、民生选择权、传统文化、多元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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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0(中国法律)
唐山市人民检察院课题“民生检察理论研究”TJ 201206
2013-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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