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12.04.011
我国行政法体系改革的基本问题
根据新发展观进行的行政职能调整,为我国行政法体系改革和制度变迁提供了必要条件。行政法体系改革应当注重三个基本问题,从改进法律保留和法律渊源制度两方面扩展行政法治的范围,在行政法的主导议题方面提倡保护个体权利和规范公共行政的双向制,在行政法的中心概念上给予行政决策更重要位置并淡化行政行为的概念。
法律渊源、法律保留、行政行为、行政决策、行政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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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1(法学各部门)
2012-10-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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