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11.06.012
《刑法修正案(八)》溯及力研究
2011年5月1日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对刑法总则作出修正,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广泛地体现在刑罚和刑罚的具体运用两章中。修正后的刑法总则有宽有严,将适用到刑法分则中的所有犯罪。在新旧法律过渡时期,司法机关在适用新法时,必须严格依照《刑法》第12条规定的从旧兼从轻原则。最高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对适用《刑法修正案(八)》涉及溯及力的部分问题作了解释,但对限制减刑的规定有悖于《刑法》第12条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刑法修正案(八)、溯及力、从旧兼从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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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1(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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