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11.05.004
《民事诉讼法》修改中如何巩固和发展司改成果——完善民事检察制度需要解决的十大问题
新一轮司法改革中,有关各方对民事检察制度的许多基础性重大问题达成了共识,特别是对于监督范围有了明确的结论,为完善民事检察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民事诉讼法修改中应当吸收这些司改成果,并在此基础上有所发展:对于本次司改的基本成果,例如监督范围,应当确认巩固;对于其他一些成果,例如监督条件、监督措施、监督效力以及调查措施,需要修正完善;对于司改中尚未明确但又是实践迫切需要的其他内容,例如立案条件、再审中的检察职责与审判职责、检察权的保障,应予以增加补充。如此,可以在民事诉讼法中真正地完善民事检察制度。
民事检察、司法改革、民事诉讼法修改、十大问题
19
D925.1(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3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