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11.04.016
析证人出庭作证
对质权下的交叉询问是发现真实的最佳途径,相对于其他证词检验方法而言,使证人出庭接受交叉询问是最有效的可靠性检验方法。但由于法官对证人出庭的消极态度以及书面审理主义,证人出庭作证处于一种尴尬的状况。法官的消极态度一方面与证人证言本身的可靠性及其作用有关,另一方面也是审判人员面对司法资源紧张的实用策略。而书面审理模式则与大陆法系国家司法体制结构密切相关。系统视角下的证人出庭问题解决,必须考量实际关涉证人出庭的因素,并以对质权与发现真实相统一的维度思考之。
证人出庭、对质权、交叉询问、发现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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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2(中国法律)
中国博士后基金支持,支持课题《民事证据评价制度研究》20090451299;并是中国法学会2010年部级课题一般项目《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研究》CLS--C1023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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