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11.03.014
立法技术与刑法之适应性
刑法要增强其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就必须既要维护自身的确定性,又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而对于此二者的协调,立法技术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语言技术、规范构造技术、法典体系技术的综合运用,立法者可以在刑法制度机体内构筑起刑法的适应性机制.而这种适应性机制,可以使刑法面对复杂、多样和不断变化的社会生活,在保持自身结构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满足社会生活的需要.
刑法之适应性、刑法之确定性、刑法之灵活性、立法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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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1(法的理论(法学))
作者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动社会中刑法之适应性问题研究》6XFX011之阶段性成果
2011-1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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