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9428.2011.03.014

立法技术与刑法之适应性

引用
刑法要增强其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就必须既要维护自身的确定性,又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而对于此二者的协调,立法技术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语言技术、规范构造技术、法典体系技术的综合运用,立法者可以在刑法制度机体内构筑起刑法的适应性机制.而这种适应性机制,可以使刑法面对复杂、多样和不断变化的社会生活,在保持自身结构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满足社会生活的需要.

刑法之适应性、刑法之确定性、刑法之灵活性、立法技术

19

D901(法的理论(法学))

作者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动社会中刑法之适应性问题研究》6XFX011之阶段性成果

2011-1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98-107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1004-9428

11-3194/D

19

2011,19(3)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