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11.02.008
主权与分权——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基本理论
虽然主权概念将继续长期存在,但是主权的意涵却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它不再是终极的、神秘的、不可名状的权力,而只是政府或人民在实际统治过程中行使的具体权力之总称.在不同类型的国家,"主权"也具备不同的结构和特征,但是一旦进入具体制度领域,主权概念就失去了用武之地;单一制国家的"主权原子"可以和联邦制国家具有同样复杂的结构,甚至可以比联邦制国家更"分裂".关于主权理论的探讨表明,"主权"在当代基本上只是表征国家核心权力的一种方便的称呼.在传统的民族国家日益衰微、新型国家之间的关联日益紧密的国际环境下,主权概念的实际意义必然不断下降.与其在理论上纠缠不清,不如将研究重点转移到国家权力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的复杂分配.无论是联邦制还是单一制,都必须谨慎考察和处理地方自治和中央集权的关系.单一制和联邦制的最大区别在于地方自治是否具有宪法地位.实践表明,单一制国家完全可以通过立法赋予和联邦国家同等程度的地方自治.究竟联邦制还是单一制更能促进地方自治,目前并无定论.只有告别传统主权的概念范式之后,中央与地方关系问题的研究才能开启一个实证主义和实用主义的新时代.
主权、分权、地方自治、联邦制、单一制、中央与地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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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1.04(法学各部门)
2011-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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