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11.01.009
关于司法改革实验项目中开展有效比较的思考
客观、公正地测量实验效果是实验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通过比较,才能达到这样的目的.比较的基本方法包括实验前后的比较、划分实验组和对比组以及实验数据与一般数据的比较.在开展实验项目时,应当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运用多种比较的方方法.在确定基本的比较方法后,要运用在实验中办理具体案件获得的数据及用以对比的数据,对各项具体指标进行分析与比对,来验证实验所设计的制度、程序或者方法是否产生了项目计划预设的效果,是否能够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问题.
实验、比较、效果
D916(法学各部门)
2011-07-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7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