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10.06.017
对有组织犯罪的若干规律性认识
有组织犯罪在规律上符合犯罪的基本规律。从个体犯罪角度看,有组织犯罪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从群体犯罪高度看,有组织犯罪有其必然性。有组织犯罪的生成受到社会合力的决定。有组织犯罪存在着自然犯与法定犯的转换,符合破窗理论与犯罪饱和法则,这些印证了有组织犯罪的质量互变规律。有组织犯罪与治理存在着博弈关系,犯罪行为的选择取决于相关变量的变化,博弈环境的建设对于有组织犯罪的治理意义重大。
有组织犯罪、群体犯罪、博弈、质量互变
D917(法学各部门)
2011-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96-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