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10.04.012
黑格尔的犯罪目的观及其启示
黑格尔犯罪目的观的基本内容是:行为与目的互为表里,具有一致性;人的目的与后果、意志与行为具有一致性,行为与意志是相对应的。犯罪目的包括普遍目的和特殊目的。前者由行为的普遍性决定,是任何同种性质的行为普遍具有的;后者是具体行为特别追求的目标。黑格尔的犯罪目的观之启示:目的犯是指以特殊目的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作为罪过认定要素的结果,是指危害行为必然引起的整体的、最终的结果;原因、结果具有同一性,罪过认定不能忽视行为人对危害行为的主观心理态度。
犯罪目的、目的犯、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罪过
D924.11(中国法律)
2011-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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