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09.04.018
揭开"公司法人格否认"之面纱
揭开公司面纱系英美判例法上发展起来的一项法理原则,此原则过去被日本学者误译为"公司法人格否认",后传入我国并在学界广为流传.以"公司法人格否认"之误译表征"揭开公司面纱"原则不仅在理论上和逻辑上留下诸多漏洞,且其所隐舍的概念法学思维方式更具潜在危害性.我国应以"揭开公司面纱"或"直索责任"取代"公司法人格否认"之不当称谓,并应警惕概念法学思维方式的潜在危害.
揭开公司面纱、忽视公司实体地位、直索责任、公司法人格否认
17
D923.291.91(中国法律)
2009-08-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3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