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09.03.005
地方人大监督权与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权的合理界限——兼评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决议》
相对于人大监督而言,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是一种专门监督.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是旨在为检察监督提出总体发展方向的地方性法规.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决议的举措试图改变传统的监督模式,对于推动人大监督从个案监督向制度监督发展,提高人大监督的规范性与实效性具有积极意义.为了保障<决议>的实效性,需要从理念、规范、制度等不同角度进行综合分析,以客观、理性的态度分析<决议>的实际功能.
人大监督、法律监督、人大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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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34(中国法律)
2009-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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