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09.03.003
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之新探索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在把握现行国家法律制度、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司法工作与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的关系、人大常委会与人民检察院的关系、检察院与其他被监督机关的关系的基础上,通过一系列规范的流程.于2008年9月25日出台了<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决议>的贯彻落实从整体上推动了检察院的诉讼监督工作.要做好新形势下的监督司法工作,应当找准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的职能定位、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的着力点和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的关键环节.
法律监督、人大监督、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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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34(中国法律)
2009-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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