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09.02.008
贿赂犯罪的自首问题
贿赂犯罪存在行贿与受贿的对向性,因此司法机关对贿赂犯罪自首的认定上比较混乱.这种混乱出现的原因在于法律对自首本身规定的复杂性,以及检察机关与法院对自首标准的把握尺度不同:检察机关对贿赂犯罪当事人从宽适用自首,法院在认定自首的条件上严于检察机关.应当通过完善立法,打破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相互信任"的关系,至少使一方主动交代犯罪事实,从而寻找到案件的突破口.
贿赂犯罪、自首认定、适用标准、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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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13(中国法律)
2009-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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