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08.06.024
韩国国家司法考试及法学教育改革概览
韩国的国家司法考试有两个显著特征:司法考试的通过人数有严格限制;申请者的应试资格及考试次数不加限制.这引发了相互牵涉的许多问题,比如法律职业的规模非常小,法律职业的质量不高,韩国法学院的的法学教育围着司法考试的指挥棒转的同时,司法考试学校勃兴,造成了大量的人才资源浪费.为解决上述问题,韩国于2005年提出了旨在建立"法学院"模式的改革方案,这对于韩国法学教育及法律培训制度而言,无疑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
司法考试、法学院、法学教育
16
D916.1(法学各部门)
2009-0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50-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