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08.05.020
第三人理论与美国刑事诉讼巾的通讯隐私保护
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赋予了人民反对政府不合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美国最高法院阐释第四修正案的第三人理论,认为个人对自愿披露给第三人的信息不享有隐私权.该理论一方面影响了美国通讯隐私领域内法律渊源的主要形式,即以制定法调整为主;另一方面,塑造了美国刑事诉讼中通讯隐私的法律轮廓,导致了立法对存储信息与传输中的信息予以不同层级的保护.第三人理论的本质关系到隐私内涵的界定,即隐私是限于信息的秘密性还是与自治、自决等价值相联系.
第三人理论、通讯隐私、制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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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2(中国法律)
2008-1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5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