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08.01.007
法律解释原理(中)
基于立法者、法律文本以及解释者三要素之间的复杂关系,形成了决定法律文本意思的三种法律解释的理论模型:原意决定说、文本决定说和解释主体决定说.对这三种学说及其否定理由的认识是确定法律文本意思的基础.同时,从认知的角度看,这些不同形态的解释理论又包含着不同的认知结构:统一模式、选择模式以及融合模式.这些认知的分歧,反映了对法律解释目的正当性、即法律解释中的确定性与妥当性的关系问题的不同认识.
原意决定说、文本决定说、解释主体决定说、统一模式、选择模式、融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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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1.05(法学各部门)
2008-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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