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07.05.020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理性思考论纲
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和社会的发展,现行刑事诉讼法又出现了一些亟待修改的问题.在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过程中要坚持理性的要求,具体而言包括:以斗争哲学为指导转向以和谐哲学为指导;国家本位转向国家、社会与个人本位并重;一元化价值现转向多元化价值现;权力治人转向权利保障;有罪推定转向无罪推定;口供本位转向物证本位;客观真实转向法律真实;重实体轻程序转向两者并重最终转向程序本位;高压从重转向宽严相济;国内优位转向国际优位.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和谐、权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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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2(中国法律)
2008-03-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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