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9428.2007.02.020

法律模糊概念与法官自由裁量

引用
现实中,基于法律概念的不确定性,成文法又永远滞后于变动不居的社会生活,由此导致法律的一般正义与个别正义脱节,甚至背离法律的价值目标.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法律容许法官扩展自由裁量权,以回应社会变迁中的各种矛盾冲突.但目前我国法官的职业水准、技术理性与裁量合理性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这就是裁量不自由的一面;而另一面,我国法官与西方国家法官相比又享有超度的自由裁量权.因此,法官裁量要获得法律之内的真正自由,法官应具有独立、超然、理性的职业化本色,这也是司法改革所追求的"境界".

模糊语言、法律概念、自由裁量、职业化

15

D916.2(法学各部门)

2007-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09-11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1004-9428

11-3194/D

15

2007,15(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