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07.02.020
法律模糊概念与法官自由裁量
现实中,基于法律概念的不确定性,成文法又永远滞后于变动不居的社会生活,由此导致法律的一般正义与个别正义脱节,甚至背离法律的价值目标.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法律容许法官扩展自由裁量权,以回应社会变迁中的各种矛盾冲突.但目前我国法官的职业水准、技术理性与裁量合理性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这就是裁量不自由的一面;而另一面,我国法官与西方国家法官相比又享有超度的自由裁量权.因此,法官裁量要获得法律之内的真正自由,法官应具有独立、超然、理性的职业化本色,这也是司法改革所追求的"境界".
模糊语言、法律概念、自由裁量、职业化
15
D916.2(法学各部门)
2007-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09-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