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07.02.011
人民监督员直接客观监督的求证与构想
目前试行的人民监督员制度实质上是一种间接客观监督,其运作模式以及权威性和公信力存在先天缺陷.人民监督员委员会属于一种直接客观监督,它定位于人民团体,仍属于社会监督的范畴,但人民监督员选任的"外部化"模式以及组织化的运作方式,更有利于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应有价值和作用.
人民监督员、"外部化"模式、直接客观监督、人民监督员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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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3(中国法律)
2007-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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