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07.01.014
我国民事检察监督模式的定位及完善
我国的检察监督模式在主要的性质上或在归根结底的意义上,应被纳入国家干预型模式的范畴.当前中国的民事检察监督体制改革,应当具有高瞻远瞩和不拘陈规的气质,逐步剔出与时代不符的民事检察监督模式特征,构建新时期的检察监督模式.我国民事诉讼中的检察监督制度需要完成从干预型监督向保障型监督、从监督者的角色向参与者的角色、从实体型监督转向程序型监督、从对立型监督向协同型监督的转变.
民事诉讼、民事检察、监督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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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大课题
2007-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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