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06.06.025
商事主体的多元化——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06年年会综述
合伙企业作为独立的主体已基本成为共识,但合伙企业能否为法人制度所包容的争论却进一步升级.有限合伙与合作社的出现丰富了我国商主体的类型,也对原有制度形成了冲击:有限合伙企业的自治权与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协调问题,如何认识合作社的性质和功能等.
合伙企业法、合作社法、公司重组、外商投资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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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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