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06.06.019
审前程序中的程序性辩护
以程序法为依据,针对刑事诉讼中的程序性争议提出主张或提出程序性申请,以期维护或实现被追诉者程序性权利的辩护即为程序性辩护.审前程序中程序性辩护的主体主要是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权利内容由申请或异议权等四个方面的权利构成;程序性辩护的权利客体涉及程序性争议及程序性申请两大方面.
审前程序、程序性争议、程序性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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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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