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9428.2006.02.022

行政法哲学中的公共利益本位论

引用
在公共利益本位论的立论过程中,行政主体被不恰当地直接等同于公共利益主体,而且存在着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的混淆问题,这些弱点使得该理论没有给个人利益与权利留下应有的空间.在倡导者为之提供的理论根据中,唯有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一致关系是一个合理的、但却需要进一步明确的论点.基于对这种利益一致关系及其有限性的具体分析,行政法中公共利益本位论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可以得到真正的说明.

公共利益本位论、公共利益的主体、价值判断、利益一致性、利益冲突

14

D9(法律)

2007-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34-13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1004-9428

11-3194/D

14

2006,14(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