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06.01.024
韩国检察制度简介(上)
韩国通过日本继承了德国的检察制度,共经历了五个时期.韩国的检察权具有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双重属性.采取起诉独占主义和起诉便宜主义,奉行严格的追诉标准.韩国检察权的内容广泛,包括:对法院正确适用法律的请求权、执行裁判的指挥监督权等多项权力.检事是侦查的主宰者,具有准司法机关性、独立性和身份保障的法定性.
韩国、检察制度、检察权、检事
14
D909.3(法的理论(法学))
2007-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5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