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05.06.023
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和法律效果
诉讼时效(即消灭时效)作为一项重要的民法制度,是立法者对两种对立的秩序(旧秩序和新秩序)、及两种相互冲突的利益所作出的选择.明确何种权利可以适用诉讼时效,方可避免不应适用诉讼时效的权利被适用和应该适用诉讼时效的权利未被适用等后果的发生.明确诉讼时效的法律效果,方可确定新秩序下当事人的权利状态.
诉讼时效、请求权、诉权、实体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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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1(中国法律)
2007-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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