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05.01.016
论科学发展观与检察工作
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进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为社会提供公正、效率和有质量的法律服务,是我国各级检察机关面临的共同课题.强化法律监督,提高社会与经济的法律服务水平,关键是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推行依法治国方略,大力倡导人本维权的执法观念,促进检察机关各个法律职能协调均衡发展,推进检察内部体制与管理机制创新,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协调的专门法律监督体系.
科学发展观、检察工作、法律监督、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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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3(中国法律)
2007-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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