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03.06.017
检察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框架设计
检察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宜设立一个全新的专门监督机构,而应在科学化的内部职能部门设置和完善内部管理体制的前提下,创建一个以内设监察部门为监督制约主体,以职能部门内部、职能部门之间、上级检察院及职能部门与下级检察院及职能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工作系统.
检察院、内部制约机制:工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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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3(中国法律)
2007-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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