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03.04.015
对我国现行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理性思考
实践中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因立法的简陋而难以操作;学术上对现行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研究,或者受制于"注释法学"的研究方式,或者基于部门本位主义而结论有所偏颇.构建我国的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应该遵循四大原则:一是广泛借鉴国外立法的先进经验;二是充分结合具俸国情和本土法治资源;三是遵循法律制度设置的内在要求,实现法律公正的目标,保证诉讼效益,维护诉讼程序的安定性;四要着眼于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整体发展,不局限于部门利益.
民事检察监督、民事审判、审判监督程序、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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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2(中国法律)
2007-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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