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03.04.006
渎职罪主体解释回顾及立法建言
修订后的我国刑法缩小了渎职罪的主体范围,却暴露出其立法缺陷:1.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相互冲突;2.刑事法网不严;3.立法不明确、不准确造成实践中的困惑,致使司法机关越权解释.立法机关应适时修改刑法,将渎职罪的主体修改为"公务人员".
渎职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扩大解释、公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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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38(中国法律)
2007-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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