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03.03.016
建构简易程序中的被告人参与模式
创设刑事简易程序是当今世界各国刑事诉讼发展的趋势.我国刑事诉讼法设计的简易程序没有保障被告人最低限度的公正标准,这导致简易程序的适用比例不高,也与设立简易程序的初衷不相符.建立被告人程序参与模式以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都应以最低限度的公正标准为基础来分析和解决.
刑事简易程序、被告人、程序参与模式、最低限度公正
11
D926(中国法律)
2007-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9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