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03.01.004
关于挪用公款罪立法解释的理解与思考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在"归个人使用"的含义上将"个人"与"单位"作为同位概念提出来,是对挪用公款罪传统认识的突破.同时,对该解释的"个人决定"、"以个人名义"、"以单位名义"和"取谋个人利益"要加以正确理解.
挪用公款罪、个人、单位、个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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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392(中国法律)
2007-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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