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02.05.007
试论我国著作权职务作品法律制度的完善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的原始归属问题,英美法系的"视为作者"原则与大陆法系的"创作人为作者"原则截然不同,且各有特点.我国的<著作权法>虽结合了两大法系的相关规定,但对"单位的优先使用权"及尊重创作者的精神利益等方面应予以修改和重视.
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优先使用权、精神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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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1(中国法律)
2007-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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