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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9428.2002.02.004

对住房按揭贷款两个保险问题的法律质疑

引用
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在抵押房产保险中的法律身份应是被保险人,而非受益人;将受益人这一具有人身保险的特殊法律属性的专门概念随意地混用于财产保险中,不合保险法理,在实践中也无法有效地保障银行的抵押权益,银行应该理清法律关系.贷款银行并不一定要执管保险单,银行可以免除自身的保管责任.

抵押权、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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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6(中国法律)

2007-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25-2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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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1004-9428

11-3194/D

10

200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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