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02.01.020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司法官遴选、司法官培训制度研讨会综述
@@ 2001年6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法官法>和<检察官法>的决定,规定自2002年起我国将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即国家对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这不仅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司法改革的一个突破口,它必将促进司法官选任制度、培训制度乃至整个法学教育制度的重大变革.因此.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引起了法学教育界、法学理论界以及司法实践部门、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普遍关注.能否科学、合理地建构和发展我国的司法考试制度,使之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并能够在根本上符合中国法治化进程的需要,成为各界共同关注的话题.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官遴选、司法官、培训制度、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司法改革、全国人大常委会、行政管理部门、检察官法、法学理论、法官选任制度、法治化进程、重大举措、司法实践、律师资格、科学性、教育制度、十二次、教育界、法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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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 ;DF8
2007-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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