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02.01.010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误区与规则重构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忽视了诉讼结构加工信息的特有功能,证据具有的自在性、必然发现性以及公用性使得非法方法不能作为断送证据"前途"的合理理由,考虑到公民无权把隐私权和沉默权作为隐藏犯罪证据的手段,建议引入非法与合法事后证明规则以及收集证据人员的取证风险选择权.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诉讼结构、事后证明、风险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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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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