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02.01.004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主体与主观方面疑难问题研析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中并不排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身也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但对这种情况应具体分析,不能一律按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处理.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只能是直接故意.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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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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