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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9428.2001.03.018

以"国家公职人员"取代"国家工作人员" --"国家工作人员"立法解释辨析

引用
我国现行的对"工作人员"的立法解释犯了逻辑和语义上的错误.现行刑法第93条应该用"国家公职人员"取代"国家工作人员".

国家公职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立法解释

9

D924(中国法律)

2007-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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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1004-9428

11-3194/D

9

20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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