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01.01.018
反思被迫行为之借鉴意义--与李立众先生商榷
英美刑法中的被迫行为不应与我国刑法中胁从犯相提并论,胁从犯已将被迫行为排除在外,在被迫行为场合下,行为人并未失去意志自由,只是受到一定的抑制,被迫行为不应与不可抗力混同.被迫行为对于中国刑法来说,并不陌生,它是中国刑法中紧急避险的题中之义,故而不存在借鉴与移植问题.
被迫行为、胁从犯、不可抗力、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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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中国法律)
2007-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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