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01.01.007
论侵占遗忘物、埋藏物
侵占遗忘物、埋藏物是侵占罪的特殊类型.遗忘物是持有者因疏忽未带走而遗留在他人能有效管理之场所的财物;埋藏物是埋藏于地下属于他人所有而又不在任何人占有之下的财物.在我国,侵占遗忘物、埋藏物之外的脱离占有物不构成侵占罪.第三者非法取得已置于他人管理范围内的遗忘物、埋藏物的,也不构成侵占罪,但可能成立盗窃等财产罪.
侵占、遗忘物、埋藏物、脱离占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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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35(中国法律)
2007-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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