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093/j.cnki.cn10-1132/d.2015.04.004
简论“无公认非国家行为体”的形成及其国际承认——以阿布哈兹、南奥塞梯、科索沃和北塞浦路斯为例
欧亚地区存在这样一种实体,它们拥有国家的基本特征,但是没有得到国际承认而无法成为国际法上的国家,作者将其定义为“无公认非国家行为体”.它们在法律上都归属于一个得到国际承认的国家,因外部力量的支持得以存在,而原属国失去了对它们的实际管辖权.本文以阿布哈兹、南奥塞梯、科索沃与北塞浦路斯为例,分析了“无公认非国家行为体”的特征及其形成原因和得到承认的程度差异,指出它们是民族矛盾以及外部势力介入的共同产物,其出现不仅为国际局势增添了不稳定因素,导致自身国际境遇的孤立化和边缘化,更是欧洲一体化的逆过程.由于承认的缺失,无公认非国家行为体的地位会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保持下去,但从其内部现状及国际影响来看,这不是一个应该鼓励的现象.
无公认非国家行为体、分裂主义、干涉、承认、欧洲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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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815.5(国际关系)
2015-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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