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489.2007.02.009
中国海上紧追权立法浅议
紧追权是沿海国主管当局有充分理由认为外国船舶违反了该国法律和规章时,可对该外国船舶进行追逐,继续进行直到公海,并将其拿捕和交付审判的权利.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通过以后,特别是1994年生效以后,各沿海国都纷纷扩大本国海域管辖范围,及时调整海洋政策与发展战略,制定和完善海洋法律、法规,加强国家对海洋权益的保护,保障本国海洋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际法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中国主张管辖的海域近300万平方公里.因此,完善中国的海洋立法,特别是有关海上紧追权的立法,对于维护中国的海洋权益非常重要.
海上紧追权、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现行立法、立法建议
D91(法学各部门)
2007-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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