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489.2002.03.001
西方国家行政伦理的良心论
作为西方行政官员德性之一的良心是指行政官员在管理公共事务过程中所形成的对自己所应承担的行政责任的道德感和自我评价能力以及这种道德感和自我评价能力转化为自觉履行行政责任的行为.在行政官员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这种良心一直发挥着作用,其表现形式就是纯洁管理动机、监控管理过程和评价并矫正管理结果.
德性、良心、公共事务、作用
D035(国家理论)
2004-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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