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合作区:投资东盟的重要平台
2011年10月21日,温家宝总理在第八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开幕式上表示: ”中方已经承诺在东盟国家各建一个经贸合作区,通过集群式投资提高双方经贸合作水平.”我国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始于2006年,是一种没有国际经验可以借鉴的全新对外投资方式.境外经贸合作区由我国商务部牵头,与相关国家政府部门达成一致,由通过我国相关部门审批的我国企业在境外开发建设或者参与开发建设的基础设施较为完善、产业链较为完整、辐射和带动能力较强、影响力较大的加工区、科技产业园等各类经济贸易合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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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7(贸易经济)
2012-12-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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