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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DAB解决合同争议

引用
争议裁决委员会(DAB)作为FIDIC1999年第一版合同条件中新增的合同管理工具,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设立DAB已成为大部分工程项目业主、工程师和承包商的共识。本文根据笔者实践,介绍DAB的成立、现场访问及争议提交的程序,并对过程当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思考和总结。

合同争议、DAB、管理工具、合同条件、合同纠纷、项目业主、合同履行、现场访问

D923.6(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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