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EPC项目索赔分析
@@ 伊朗莫拉萨德拉大坝及水电站工程的业主为伊朗能源部的水利局,由中国进出口银行、伊朗穷人和伤残军人救助基金会联合提供融资.项目合同由中国安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CAITEC)与伊朗当地公司Melli Sakthman(MS)组成的MS-CAITEC联营体与伊朗法尔斯地区水利局于1999年11月签署.项目实施初期,中国葛洲坝集团(CGGC)是以安徽国际的土建分包商的角色承接该项目,后因联合体内部争议,业主宣布解散联营体,对联营体双方的合同范围和合同义务进行重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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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8-1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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