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案初步裁决评析
初步裁决对《公约》作出了多处有利于菲律宾的解释,尤其是仲裁庭对于未被《公约》和中方声明明确排除的诉求作出初步裁决确立管辖权、而对被明确排除的诉求则不作初步裁决直接进入实体审议的作法,具有很强的主观倾向性.初步裁决乃是仲裁庭与菲方联合炮制的枉法裁判,本案的希望已经不能寄托在仲裁庭内,而只能寄托在仲裁庭外.初步裁决所确立管辖的事项不涉及南海争端的核心问题,对中方的实际影响不大;但仲裁庭可能借机审查"历史性权利"等本应被排除的问题,以此暗助菲律宾等声索国,影响南海大局;同时,针对《公约》附件七的仲裁制度设计存在缺陷及其被滥用的问题,中方需要做好两手准备.只有依据国际习惯和《公约》对"历史性权利"等法律问题进行充分的说理论证,才能够逐渐扭转南海周边国家在美国支持下滥用《公约》规定抱团对抗中国的不利局面.要认清初步裁决的枉法裁判性,以国际法维护权益,阻止仿效滥诉行为.
南海仲裁、初步裁决、管辖权
D99(国际法)
2013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地重大项目"东海南海的岛屿主权与海洋划界争端中的国际法问题"13JJD820008
2016-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6页
7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