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
作为"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GMS)"的地方参与主体,云南省在中国的周边国际组织外交中扮演了一个新鲜的角色.首先,云南省的积极推动是GMS得以诞生的一个动力源;其次,特殊的制度安排使云南省在GMS中享有"半决策主体"的地位,并发挥了中国方面主要执行主体的作用.云南省参与GMS16年的历程是地方政府作为直接参与者与国际组织发生互动的一个典型案例.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云南省、地方政府
D814.1(国际关系)
2009-0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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